如何认识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如题所述

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它开始于商,盛行于西周,衰落于春秋。在这种制度下,土地所有权属国王,层层分封后,受封的奴隶主贵族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转让买卖土地,同时还需缴纳“什一”之税作为贡赋,政治上要完全服从周王的命令,军事上要随同出战,由于生产力水平的限制,井田上奴隶集体劳动,其劳动果实完全被奴隶主贵族占有。随着铁器和牛耕的出现“私田”大量出现,奴隶主贵族控制着私田产品,逐渐出现“公田不治”的局面,再加上奴隶的不断反抗,井田制在春秋后期开始瓦解,鲁国的“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商鞅变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土地私有的地位。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终为封建土地私有制取代。
内容:西周井田制是西周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它的主要内容是,将田里的土地划成方块,成井字形,井田之中既有公田又有私田,分得私田的农奴要首先无偿耕种公田,来养活土地所有者,然后才能耕种自己的小块份地。份地要经常更换、调整,大概三年就“换土易居”。《孟子·滕文公上》曾记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其中公田属于领主,私田属于领主分给农奴的份地。
性质:封建领主所有制。西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周天子是西周最高的封建领主,他将王畿内的土地作为直接管辖的土地,而王畿外的土地分封给诸侯,作为采邑。诸侯和卿大夫有权将自己的部分土地分赐给臣属,天子和诸侯都有权收回封赐的土地。依照宗法制规定,他们一般将这些土地世代相传,使被封赐的土地成为各级封建领主的世袭所有。于是,土地所有的等级结构形成以天子为首的封建土地所有者阶级。而土地上被一同封赐的人民成为被土地所有者奴役的,附着于土地的农奴阶级。农奴成为西周农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各级领主都是土地的所有者,依靠剥削农奴生活。但农奴与之前的奴隶不同,他们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家庭副业、妻子儿女等。
剥削方式:劳役地租剥削方式。耕作中,私田的收获物归劳动者所有,而公田的收获物归贵族所有。但私田的土地权不属于劳动者,此时的劳动者为农奴,而贵族成为封建领主,农奴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领主纳禾稼,交供物,同时还要负担繁重的徭役兵赋。西周的农奴住在自家,吃自己的饭,用自己的劳动工具,为封建领主耕种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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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7
周朝一切土地属于周王所有,周王把土地分赐给诸侯臣下,但臣下只有世代享用权,不得转让和自由买卖,还要交纳一定的贡赋,这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奴隶主贵族强迫奴隶集体耕种,这是人们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奴隶主利用井田制,剥夺奴隶的劳动成果,这是产品分配形式。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它一旦瓦解,奴隶制度也随之消亡。

参考资料:http://www.5ykj.com/Health/gaoyi/422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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