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以后再想跳槽去这个公司的话会被拉入黑名单?就是公司会有备案记录?要怎么说自己不去签合同和办入职了呢?请大家多多发表意见,谢谢啦,我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公司的邮件。
拿到聘用书没去不会影响什么的,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真正确定你和公司劳动关系的是合同,合同没签就可以不去,求职毕竟是个双向选择的过程,公司总不能逼你选择他们公司吧。
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需要由你与公司协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经你与公司双方签字确认方为生效。因此,个人的建议是录用通知书并不表明你与公司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这个选择权在于你、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你选择不去的话,最好也以邮件形式,书面回复一下,表达你不去的打算和歉意,来表示你的良好修养。而且有些较大的公司,和业内的其他公司或多或少都有一些交流,建议回复邮件。
拓展资料
offer,全称是offer letter,汉语解释为录用信、录取通知。用于正式向求职者提供职位,并提供重要信息,包括开始日期,薪酬,工作时间和职位。他们也被称为就业机会信。
在您匆忙接受此Offer之前,应花一些时间来进行全面的考虑。以下一些准则可以帮助您确定这份工作是否适合您。
1、您会喜欢此职位的日常工作吗?
2、您会遇到挑战吗?
3、考虑到您的经验,其责任水平是否恰当?
4、您是否能够与您的老板和同事相处融洽?
5、您是否愿意按要求做出任何可能会影响您的生活质量的生活方式的变化(出差、长时间工作和上下班交通时间延长等)?
如果对以上任何问题的回答是否,则接受这一Offer可能会让您不快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offer 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
一般而言,如果是公司已经给你聘用书或者录用通知书,那么就意味着公司已经同意录用你,但这个和你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概念。录用通知书是单方面,仅仅表示公司同意录用你,但并不是合同本身。
你们的劳动关系是否确立需要由你与公司协商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经你与公司双方签字确认方为生效。因此,个人的建议是录用通知书并不表明你与公司已经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你可以选择去或者不去,这个选择权在于你,所以不会存在违约或者给公司造成损害的事实,当然也就不需要承担任何意义上的法律责任。
不过,为体现一个人的良好修养,既然你选择不接受公司的邀请,最好还是给公司回个邮件,对公司的录用表示感谢并委婉地回绝公司的录用。
法律责任,有广、狭两义。广义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所负有的遵守法律,自觉地维护法律的尊严的义务。狭义指违法者对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具.有强制性的法律上的责任。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紧密相连,只有实施某种违法行为的人(包括法人),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点:在法律上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参考资料:法律责任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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