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应届毕业生,收到了一份电子录用通知书,回复了入职时间,未签字,三方或劳动合同,在邮件附带的录用通知书中写了1、本意向书的签订仅视为甲乙双方对就业意向的约定,不视为劳动关系的成立。2、本意向书的终止不影响守约方向相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八、 回复确认:如果您已经确认并接受以上条款,请回复此邮件我对邮件回复了入职时间,如果不去了,要交违约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