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国际惯例。
之所以 不能兼营 人寿保险 和 财产保险,主要是因为 两者 的 经营风险的特性 不同。
财产保险 主要承保 的 是
自然灾害类的 风险,而 自然灾害 在各年度、时段发生的频率 相差较大,而 人寿保险 则是以 人的生命,以
大数法则 为依据,通过精算 可以 准确 计算出 所需要的 保险费。
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中,如果遇到巨灾,更容易破产。如果 混业经营,可能导致 经营的人寿保险 业务的巨大损失。而 人寿保险 中 的年金(
养老金业务),是关系到 社会稳定的。
所以,现在全世界保险发达地区,财 寿险,都是分业 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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