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需要出庭,法院传票上的内容是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法院给传票的时候会把对方的起诉转副本一并交给,起诉状上写的是原告要求赔偿多少钱,和基本的事实经过(肇事过程,治疗经过等)。一般传票上通知的开庭审理时间会在30天左右,这是给搜集准备证据的时间,如果少于30天,可以要求延长至30天。
法律分析
发生车祸全责的起诉流程是交通事故当事人就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应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经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受理后七日内立案;如果是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诉。那么对方起诉的同时会一并起诉保险公司,如果没有起诉保险公司可以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责任划分清楚,事实经过争议不大没有必要请律师,因为保险公司一定会有律师出庭应诉,原告要求赔偿的费用过高,保险公司一定会提出意见的,如果一般没有构成伤残的话20万保险应该是足够的,应该还有个交强险,有的保险公司会把鉴定费、复印费、诉讼费等排除在保险范围之外,有的法院会判决承担这些费用,其他的费用大多数都会由保险公司承担,超过保险限额的部分会由自己承担,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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