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子女落户,需要民政局登记时的《结婚证》
2、子女出生时医院出具的子女《出生证明》
3、计生办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4、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单位户籍员出具的《出生人口上报单》
5、当地妇幼保健院出具的《妇幼保健证明》
6、父母任意一方(落户方)的户籍本(如果是集体户的话,需要单位户籍员,把你的集体户提出来,盖上单位印章,并在蓝页户口纸的背面写上你将要落户的编号)
带着以上手续和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根据我国的法律,只要我国公民的孩子一出生,他就是中国的公民,就应该有自己的合法户口,无论他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我国《婚姻法》在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错,在非婚生子女如何上户口的问题上,现在全国确实还没有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具体解决的方法在各地方是各有不同的。实践中,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大部分地区的公安派出所主要是凭婴儿的出生证,有的地区还需要有进行亲子鉴定或进行身份公证。还有的地方确实也存在要求交纳罚款或社会抚养费的情况。情况等等不一。
但是,部分地方交罚款的做法确实是不妥的。2002年9月1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后,国家已经取消了无计划生育罚款的相关规定。如果再行罚款则是明显的违法,是“乱罚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违反计划生育的行为,确实规定了国家可以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但是,你的情形并不属于征收的范围。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四十一条同时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显然,第一胎无计划生育者是不应该交纳社会抚养费的。同样,相信你所在的省市也是不可能出台与法律相违背的地方法规的。
因此,如果他们坚持罚款,你有权要求他们拿出罚款的法律依据来。对他们的罚款决定,你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他们的行为违法,返还对你的“罚款”。还有,如果因为你不交纳罚款,公安派出所不给你上户口,你也有权起诉他们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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