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法律问题?(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1.关于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是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还是转正合同正式生效期间的工作时间?
3.试用期是不是就是用人单位从多方面考验我自己的时期。(从品德、工作态度、业务努力程度、坚持程度等)。
4.如果是这样我就当是考验我的时期。
谢谢大家!
4.签订劳动合同规定的每天工作时间是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还是转正合同正式生效期间每天的工作时间?

  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无需请律师一样能胜诉,并且劳动仲裁完全免费,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解决问题有所帮助,劳动争议、劳动仲裁大家可以HI我!

  1、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走人,并要求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支付加班工资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好证据、去工商局调取下该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立案后,你去找新工作,不耽误什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08
试用合同是试用合同,劳务是劳务,不过有些公司没有分的这么清楚,试用期就是考验期嘛,但告诉你如果到了试用期你有没啥错误,公司不要你的话,你可以要求他付你双倍的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2-08
你要看你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试用期的工作时间和转正后的工作时间是一样的!
第3个回答  2010-12-09
工作时间不分试用期还是转正后!它是单位实行的工时制!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相互考察磨合的一段时期!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