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族精神大致上可以概括为四个相互联系的方面:
(1)理性精神。集中表现为:具有悠久的
无神论传统,充分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和个体与社会的统一,主张个体的感情、欲望的满足与社会的理性要求相一致。总的来看,否定对超自然的上帝、救世主的宗教崇拜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强烈主张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反对两者的分裂对抗,这就是
中国民族的理性精神的根本。
(2)自由精神。这首先表现为人民反抗剥削阶级统治的精神。同时,在反对外来民族压迫的斗争中,统治阶级中某些阶层、集团和人物,也积极参加这种斗争。说明在中国统治阶级思想文化传统中,同样有着"酷爱自由"的积极方面.
(3)求实精神。先秦
儒家主张"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知人论世,反对生而知之;法家反对"前识",注重"参验",强调实行,推崇事功;
道家主张"知人"、"自知"、"析万物之理"。这些都是求实精神的表。
(4)应变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可以概括为"尊祖宗、重人伦、崇道德、尚礼仪"。此外,中国传统文化还具有发展的观点、自强不息和好学不倦的精神.
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是
人文主义。这种人文主义表现为:不把人从人际关系中孤立出来,也不把人同自然对立起来;不追求纯自然的知识体系;在价值论上是反
功利主义的;致意于做人。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文精神,给我们民族和国家增添了光辉,也设置了障碍;它向世界传播了智慧之光,也造成了中外沟通的种种隔膜;它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也是一个不小的文化包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