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户口己迁走的还能分征地款吗?

如题所述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一、出嫁女能否得到征地补偿,首先要确定你是否具备被征地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如果有,则获得补偿,如果没有,则不能获得补偿。
二、出嫁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认定。
1、妇女因结婚到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住在婆家,户籍没有迁出,承包土地亦存在,这要认定为原经济组织的成员,享有参加原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2、户籍已迁到婆家,居住生活在婆家,在婆家没有分得承包土地,在原组织保留有承包土地的,则不能享有原组织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但原承包土地仍是其生存条件之一,应当按安置对象,依附于原承包农户(娘家),对征地安置补助费则享有分配权。
三、对结婚到城镇的妇女的成员资格。
1、农村妇女结婚到城镇,户口未迁出,没有取得非农业户口,承包地亦保留,但在城镇婆家居住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原组织成员,享有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
2、户口已迁出,已取得城镇(不设区的市)户口,居住城镇生活,但保留原承包土地的,不再有成员资格,不能享有征地补偿费分配权,但可因保留有承包土地,应当系有承包土地被征用后的安置补助费分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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