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土地补偿款是按照土地使用证上发放的,当时土地使用证是以户为单位的。娘家的地还当时人数,现在娘家的户口的人比以前还多。请律师帮忙在分析下
追答这个问题在现实中争议较多。实质上,这涉及村民资格问题。一个人只能在一处享有村民资格,既然户口迁出,而且在迁入地也获得了承包地,那么就应当认定其在迁入地有村民资格,这样,在娘家就不应再保留村民资格,因此,也就不具备征地补偿款的分配资格。既然不具备分配资格,那么娘家所取得的征地补偿款,出家女也不应分配。理由就是这样,但目前各地做法不完全相同。
追问那现在这个有没有一些相关的规定或法律法规呢!请律师帮忙
追答这方面的,目前更多的是理论上的东西,一般很少有具体的规定。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出嫁女出户迁出二十四年,可不可以回村向娘家要土地补尝款
这不是拆迁,这是占地,地在娘家,户口到婆家了,己在婆家分拆迁房和钱
现在回来问娘家要土地补偿款,
什么是当地的拆迁规定啊
追答最好问问拆迁办及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