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的合同未到期我不想租了但是房东要求苛刻

我签的是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住了5个月我现在不想住了,要求房主退房屋租金,房主说要是不租要按照每个月九百来扣除我的租金。当初我交了一年的房费是6200元,和押金500元,但是合同上面没有写任何的违约项目以及违约承担的后果。现在我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房主应该退给我多少的房费

这个事情你和房东要商量着来。

正常的话是有违约金,通常规定都是一个月的房租费用。

即便合同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和条款,但是你的钱不是在房主的手里么。
最好就是和他商量 赔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这样他再找房客也不损失。

你要是生搬合同的话,我要是房主,我也不会给你退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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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4
没有任何违责条款就可以协商,他为什么要按900月租扣你,是不是最近房租涨价了?按理说他应该退你7个月的房租减去一个月再出租的时间损失,实际退你6个月房租,押金一般是不退的,因为你违约在先!追问

退房的时候是要按照现在的房价来扣除当初租房的费用么不应该吧?无论现在的房价多少都应该按章我们合同里面年租金除以十二个月进行扣除吧?

追答

一般租房签一年合同的话,按一个季度付房租就是先付三个月的,加上一个月的押金共付四个月的房租,提前退租就损失一个月的押金,不知道你们当初为什么同意支付一年的房租。你这样很被动!钱在人家手里,想退你多少就是多少!要不你就到法院申请调解试试!就看你有没有这个时间和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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