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未到期,房东不租怎么办?

我租房子的时候和房东签了一年的合同,押一付三,季付。现在一个季度还没住满,前几天发现有人来看房,跟房东联系才发现房东想把房子卖掉,因为一时半会儿卖不出去也不确定卖不卖才没跟我们说。现在我想问问,如果房东不租的话,那么他怎么赔偿我们呢?是按照合同赔偿违约金吗?那我们自己交付的一整年的有线电视费和网费算不算在内呢?如果另租房子搬运费和每月多出来的租金算不算在内呢,因为现在房租涨得很快,违约金也不一定能够弥补再找房子房租多出来的部分。

相信很多人或多或少都会有租房的经历,也可能在租房过程中遇到一些纠纷。如果在房屋合同没到期的情况下,房东要违约,收回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在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提出一个新的履行期限,称为宽限期或者延展期,要求违约方在该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独立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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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9-08
告诉你两点:一是卖房一旦进入买卖程序,房东应事先告知你,你还有优先购买权呢。依据国家合同法,可以带租约卖房,卖出后,未到期的租赁合同照样履行,你们三方做好衔接,做好今后租金转移交付的安排。租约到期后再与新房东议,是否续租。所以现在的房东与你都糊涂了,认为卖了房,你就得立刻搬出。你最好告诉前来看房的人,有租赁关系存在,让他有思想准备,去与房东谈。
二是,老房东非要在卖出前,提前解除租约的,他应按合同约定赔付违约金。
三是你担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你的实际损失问题,那应找合同条款的原因了。你们的合同可能制订得不严谨。应表述成: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元;若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大于该数额的,还应得到补足。接下来,轮到你来举证,到底实际损失了多少。
这种事,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好。闹僵了,对双方都不利。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2-17
有合同,那房东就算违约了,可以考虑起诉房东要求赔偿。但是从实际情况来说当然先和房东沟通了,首先他卖房子是要保证你们有优先购买与租用的权力的,所以当有其他人购买房东的房子的时候也需要尽可能确保你们的优先租住权。但是当房东无法保证你们的权益的时候,你们所受的损失都是应当由房东承担的。具体情况请去法律版询问吧。
第3个回答  2014-02-17

我来回答:

    买卖不破租赁,你和房东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即使房屋买卖发生,也不会影响你的租赁;

    但是在中国的法治环境下,不走的话,你住的也不是很舒心,最好是和房东协商好,电视费、搬运费都可以算在补偿费用内,至于违约金,看租赁合同中有没有时限的约定;

    多出的房租,法院应该不会支持这个观点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4个回答  2014-02-17
违约金是肯定的 网费可以转或者就转给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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