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新发布了一个制度,如果我们给单位造成1000元以下损失,直接责任人将被扣除当月奖金(大概400元),另外还要孔出基本工资的20%
造成1000~5000元损失的扣的就更多了,最多的要扣除50%基本工资,奖金肯定式没有了,请问他这个规定合法嘛?请把劳动法里的原文描述给我看看。谢谢!
一定要真实,谢谢!我们是做技术的,主要就是绘图,我说的损失就是由于图纸问题造成的材料浪费。上面几位说的好像都不太准确,据我所知你们说的哪个奖惩条例在这次新劳动法颁布以后就已经废除了。新劳动法里有没有关于这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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