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公司要我补交保险费,我该交吗?

我之前在某公司工作,8月底离职~ 结束劳动关系,
中间保险的事我就没问了~因为离职了公司肯定给停掉了嘛?!
然后今天新公司人事打电话说我之前的保险还没停~

让我联系前公司停掉!!!于是我去找前主管了 。财务说忙忘了,所以没停保险
主管说让我补交这几个月(9--11月的)的保险费~

大概要补2500---3000元左右吧。。。我该补交吗?
全补?

交毛~
他忘了是他工作疏忽,赔钱的应该是他,他就哄骗你要你补交,实际上就是让你承担他的过失。
因为这个公司帮你多交3个月保险完全是违背你本人的意图的,你可以要求他停,如果他要你补交你可以打官司,而且这个官司绝对是你赢(不过有个前提,那就是你必须保留有你离职的手续,如果你无法证明你是真的离职了,这些钱完全是违背你的意愿,公司因为疏忽而多缴纳的,那你还是老老实实补交了吧)
如果无法有效证明你是真的离职3月了,那按照国家规定,这些钱公司是必须交,所以公司的做法并没有错,那么你应该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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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19
其实是原公司财务忘了,帮您多买了3个月社保,这是好事,您要承担的只是您个人应承担的缴费部分,没必要帮公司缴单位应缴部分。这2500至3000元按每月平均下来,应该每月800至1000元,按目前国内缴纳社保的最高额度来看,这里面可能包含了公司的应缴部分,我建议您只缴您个人应缴部分,应该只缴纳300至400元/月,3个月最多不过900至1200元。
第2个回答  2012-11-19
这是公司的疏忽,应该由公司来承担。因为已离职了,解除了劳动关系,本来就是由企业交的。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去找劳动局协助处理。但愿能帮到你。
第3个回答  2012-11-19
还是不要承担吧。。又不是你的错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0
  劳动者辞职以后,如果缴纳的社保是属于个人缴纳的那部分,劳动者应当缴纳;如果是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那部分,用人单位应当缴纳。
  个人如何补缴养老保险:
  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
  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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