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之后公司买的社保让我补钱 我需要补么?

是这样的, 在一个厂上班签了合同, 前一个星期 一直在 培训 全弄些没用的 , 一下车间还要培训,其中一个主任就劝我不要在这个厂上班,他说这就是个骗子公司。第二过后天我就一直没去上班了, 过了一个月 他们就让我补上他们帮我买的社保钱 一共866 合同上写的三天没上班 就算自动离职 这样我还应该 给他们补上去吗?

您的叙述没有提到工厂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的违法情形,就应当按照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而您却没有履行法定的通知义务。虽然劳动合同约定“ 三天没上班就算自动离职”,这恐怕是指劳动者连续三天不上班的情况下工厂有权认为劳动者已经自动离职,是对劳动者的限制性约定,不是赋予劳动者的合同权利。您将这条约定作为权利行使恐怕是错误的。工厂并不知道您没有继续上班的真实原因,依据法律、法规给您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用,是没有过错的。您没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工厂是有权要求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导致其社会保险费损失的。更何况,社会保险费中一部分还是属于个人缴付的,工厂当然有权要求您归还。
另外,您是不是有点太轻信别人了,那个主任说工厂是“骗子公司”您就信了,劝您“不要在这个厂上班”您还就听了。您咋没想想,那个主任既然说工厂是“骗子公司”,他自己怎么没有离开,还继续在上班。追问

有理· 确实是骗子公司 他们都跳槽了的· 还是我介绍走的 那这种情况我是不是可以只缴纳个人的那部分呢? 因为我是在过电话说过我不做了 他们在后面买的 我可不以可以只承认 个人应该缴纳的那部分?

追答

    首先,您所说问题都需要有证据证明。比如您说“在过电话说过我不做了”,工厂在接到您的电话通知后仍然去给您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这是需要有合法、有效证据或者证人证明的。

    接到您“不做了”的电话通知之后,工厂是否还需要给您登记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得区分情况而定。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试用期,而当时还在试用期之内,按照书面说过的法律规定,您的电话通知可以认为是三天后将解除劳动合同,工厂可以不再为您登记办理社会保险。都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试用期,那么您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这样的电话通知并不合法。而且,即使是书面通知,也需要三十天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内,工厂为您登记办理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既是合法的,也是应当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试用期的约定,您的做法因为不合法而可以被认为无效,工厂和您的劳动合同就没有解除,其应当继续为您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个人缴付的部分,工厂垫付后可以要求您偿还,属于用人单位缴付的当然不能要求您支付。但是,由于您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却又不上班,工厂可以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其规章制度,按照旷工处理。这样的后果对您也未必有利。

    希望以上分析可以帮助您综合各方面的情况进行比较判断,选择妥善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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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17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5
公司为你缴纳社保是他们的责任,社保有个人的部分,和公司需要承担的部分,如果公司要求你交回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是应该的。追问

我以前是没买过的,这个是首次买社保 我离职到现在 一个月 了他们才通知我 这算是他们的纰漏吧 我到现在连社保卡都没见着 他们就让我补足866 我应该可以拒绝吧

追答

不知道你们那边政策, 我们这边是下个月扣上个月的保险,也有可能是他们刚发现,如果他们在用工上有不合法的地方,他们是不会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这事,和你要不来他们就会自己掏腰包了。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9-03
这个不管是自动离职还是怎样离职,这个钱是肯定要补的,因为社保系统办理停保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所以公司替你缴纳的社保公司承担的部分就需要你去补足。不过这也不算你的损失,公司毕竟给你多交一个月社保。
第4个回答  2013-09-03
没必要补啊,因为你离职了,公司相关负责人自己处理给你网上减员那样你的社保就不用交了,所以这应该属于你公司的遗漏,你不用承担的。追问

哦 自动离职 也算是 解除劳务关系吧? 这个破公司领导太多,全是吃嫌饭的我怕他们找我打官司,有备无患

追答

自动离职?就是你没和公司说一下,没有公司出具相关证明就走了是吧?那样应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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