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买的保险,但这公司的人事部还有同事都说这公司买保险还要申请,并且自己交全额的潜规则。我上劳动局社保网查过我的社保确实是在工作这段时间停交保险费了,想来就气,现在不想干了,也没必要跟公司商量(之前说过交保险要潜规则)想等下个月拿完工资立马去劳动局投诉或者仲裁,要回那些保险金。但是这个公司已经违法了还有机会反咬赔偿金吗?那些服装费工具费我是交了押金的,能拿回吗?还有这个公司很狡猾,当时签的合同一式两份,居然两份都藏在公司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