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3-04
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的法定义务,不随双方的意愿而免除,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自愿不缴纳社保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用人单位不能以此免责。
你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一般当天通知第二天就可以解除。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当然你自己也要缴纳个人部分),也可以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你满4年不满4.5年的工龄支付你4.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满4.5年不满5年就是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基数按照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你的月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实发工资)计算。
为了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建议你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提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主张。因单位补签劳动合同在两年前,超过了时效,所以无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9-03-03
可以直接通知单位辞职
补交了,又不回来,就要等单位补交完,再去参保的社保局办理转移
补偿金就是按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一致再申请劳动仲裁,能协商比较省时间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3个回答 2019-03-05
先电话咨询劳动仲裁部门,取得补偿金等相关的赔偿原则,再拿着仲裁机构给的条款找公司谈补偿,一般为了节约时间,好些还是选择折中私下解决
有朋友离职之后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对前公司的索赔,提出索赔、证据采集到最后开庭,时间还是有些长的,到了新公司却要请假去开庭现场,对于新公司来说,可能会介意这样的员工,毕竟,你和前公司都能闹上仲裁庭,难免会让新公司担心你是个挑事儿的主,哪怕新公司各方面都算规范
另外,以后工作的时候,要在问题还没有很严重的时候就去解决,比如没买社保,早一点儿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最好不要都准备走人了,再去索取赔偿,耽搁入职新公司的时机和时间,也挺影响情绪的
虽然合同里写明了放弃社保,在劳动法和劳动仲裁上也是不成立的,劳动者在公司依法享有购买社保的权利,公司必须购买
第4个回答 2019-03-03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另外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