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楼下商店买东西碰到了我们村干部在商店门口坐着喝酒喝多了.他骂我.我就和他争吵了几句.他就拿板凳把我打了.当时我叫打的头有点晕.也不知道怎么就回家楼梯门口.我回头一看他们一群人就向我追来.于是我就往楼上跑.到家以后看见老婆和孩子在家.我怕他们闯进来吓到孩子.接着我也没多想拿了把菜刀就冲到楼下像那群人砍去.也不知道砍刀人没有.接着他们他们一群人把我逮住抢去我的菜刀.用棍棒和菜刀把我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到当地派出所要求他们抓人去了很多次始终没有结果.要么说那边叫我砍伤一个人的法医鉴定结果还没出来.要么说叫和解.还说真要追究起刑事责任来对我也没什么好处.现在都一个多月了那边的鉴定结果还没出来.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求懂法律的朋友帮帮忙.
问题是他挑事在先.而且三人以上就够成团伙.况且他们不只三人
追答他们不是团伙,法律上团伙的概念不同于字面普通意义,指有组织的长期以共同犯罪存在的三人以上。他们顶多算是聚众!问题是他挑事在先,并不能免除你的责任,但你可以以正当防卫为自己辩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