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筑工程总承包合同后能否将合同转让?为什么?

如题所述

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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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施工项目承包合同是不能转让的,这个是违法建筑法的;只能将施工承包合同内的非关键工作或一些专业承包工程进行专业分包,这个是不违法的;
同时能够将工程中的劳务进行劳务分包,这个也是不违法的。其他任何做法都是违法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0-25
合同不可以转让吧,你可以把工程专业分包,或是劳务分包出去。
第3个回答  2012-10-25
总承包合同不能转让,转包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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