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2-04-22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条款主要是以劳动合同为依据的,你开始的时候就不应该去约定之外的地点,或者要求公司更改劳动合同。现在你不去是你违约了。
--------以上为个人看法,具体情况建议以当地律师回复为准
第2个回答 2012-04-22
不服,公司可以辞退你,但公司属违约方!所以,你可依法得到赔偿!
维权部门:当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第3个回答 2012-04-22
1、有权
2、没有
你这种情况属于重大违纪,开除不需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