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来时口头说第一个月试用期,但工资和转正后一样3500,现在他不承认试用期,我现在已经辞职报告交上去,现在已经3天了,但是就是不签字,不让我走,说是你可以走但没工资,我没考勤证据,但我有在这上班时的进门卡,我现在干一个月了,(辞职报告是在第一个月内递上的)今天是34,还有这边没帮我交保险,但我也没提出交保险,我想问下我这个工资能不能拿到,我该怎么做
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于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个月后还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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