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工作了6年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老板没有给签过劳动合同,前天通知因为经营困难要裁员而且看似不愿意支付补偿金,因为没有签过合同手头只有原来办信用卡和护照时弄的任职证明,与合作企业的一些书信往来记录,一段和老板的通话录音,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果申请仲裁可以获得多少补偿?请各位网友帮帮忙。
已经确认要辞退我,但是没有给我书面通知只有口头通知,请问我要怎么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要辞退你,则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根据你提供的现有情况来看,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公司未付部分,月工资×11个月,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按每年支付一个月公司计算,即 月工资×6个月。追问

现在只是口头上通知了我要裁员,索要书面通知没有给我说不需要…请问我该怎么办?

追答

你不是有与老板的通话录音吗,如果里面有涉及这方面也可以。如果就算没有,你直接向仲裁庭申请仲裁时就直接说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要反驳的话,是需要提供证据的。

追问

谢谢您,还有两位回复的朋友,有了你们回复帮助我心里有底了,一定会维护自己权益的!再次感谢各位,祝新年快乐好人一生平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12-2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12个月的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4-12-26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公司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你根据自己情况看看自己是不是必须裁员的人员之内。第二对于因裁员解除合同的公司是有义务支部经济补偿的。依据你所说的,我觉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获得补偿我就不知道了,这是我个人的意见,你看看追问

谢谢你了朋友,我们公司是个私人小公司,老板口头通知了我要裁掉我但是不肯出具书面通知,快过年了真的是给心里蒙上了阴影

第3个回答  2015-10-06
  看单位是什么理由辞退员工的,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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