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6-04-1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工作三年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6-04-09
当然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单位应该支付你一年期间的双倍的工资。你与该单位自动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单位不能随便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单位的行为不合法,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单位做法违法可申请仲裁违法劳动者权益
单位违法.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解除劳动关系之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11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3个回答 2016-04-09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卡、出勤卡之类
没合同,11个月工资补偿(入职第二个月起一年内双倍工资补偿)
无故辞退,6个月工资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合法辞退,补偿3个月工资
补偿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