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离职证明但没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呢,可以和另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吗?

我给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有30天了,单位和我协商说给我开具个离职证明(合同5年我才工作两年,违约金我也交了)然后让我走,说档案到时候你找到新单位了来了调档函就给你办理转移手续,我想问这样的话我拿着离职证明给新单位再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违法吗?有了调档函单位就应该给办理调档吧,跪求各位好心人帮忙,急急急!!!(没财富了希望大家理解谢谢了)

第1个回答  2012-06-19
1.有了离职证明就可以与新单位签劳动合同.不违法.
2.劳动合同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当有效.
3.根据劳动合同法50条的规定,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单位应出具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追问

多谢您了,再问下有正规调档函的话单位应该能给办理调档吧,不办的话行为属于什么行为违章还是违法啊啊?

追答

不办的话属于违法.劳动合同法第50条有明文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06-24
不违法的~你只要提交了辞职信就可以找新工作并且在原单位同意离职后,与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肯定是有效的,档案转接也是没有问题的,
第3个回答  2012-06-19
离职证明就是你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在法律上可以视为你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你有权和和另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律的规定。追问

原合同没必要再去追问是否解除了吧?新的单位和原单位不是一个省市,可以开新户解决五险一金的问题重新上,档案如果转移到新单位了那就好了,应该没必要再追究原合同解除问题了吧,原来的五险一金计划都不转移了,不要了,可以吗?(对于原单位所交的社保公积金就看以后原单位办理完了解除合同后有时间再来转移了),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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