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问:我在一家私人酒店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我休假老板在别人那里说我坏话,说我不负责任,我是餐饮部的经理,所有我很生气,第二天我就给老板打电话说我不去上班了,就这样我就自动离职了,后来去要工资,老板不发工资还骂人,我该怎么维护权益?
答:君同法律在线咨询为您解答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如果你胜了全部由被告负担)。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具体法律根据见参考部分)。 但是,鉴于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证明你跟公司之间的确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你需要收集证据:比如公司曾经发给你的一个月工资的工资单,公司花名册,出入卡,考勤卡,工作制服,报销单据,有公司领导签字的各种单据,其他非公司员工不可能得知的所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