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的是试用期两个月,但是人事部门口头上和我说试用期三个月,

而且,现在我在公司已经干了2个多月了,到现在公司也没有找我谈转正的事情,那我现在还是算在试用期吗。我如果现在想辞职,不违反劳动合同吧?还有我的工资怎么算

第1个回答  2012-06-10
还在试用期。现在辞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天提出来,就可以结算工资走人。
第2个回答  2012-06-07
你现在属于转正了 什么都按合同办事 辞职本来就是自由的 工资按合同约定算追问

现在属于转正了,那我不能辞职就走了??
还有就是,我们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有工资条,上个月,我的领的还是试用期的工资,我每天还带着"试用生"的牌子,也还只能说我已经转正了吗

追答

明显合同与事实不符合。你要是不在意这份工作还计较工资的话就找领导要说法,你不满意就找劳动局,解决不了就起诉。你要是还想在这工作,我建议就别计较这点钱了,下个月不就一切正常了吗!

第3个回答  2012-06-07
1、试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并且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
2、试用期辞职提前3天通知。
3、仅供参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6-08
你不是试用期,你可以辞职,但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你自己不愿干的,工资按实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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