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通过公司规定的两个月试用期,当和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我不同意合同内容而被辞退,我该怎么办

当和公司签订正式用工合同的时候,人事部门给我6篇的合同,我仔细的阅读之后发现存在很多不合理条款,我与公司协商未果,公司给出不同意签订用工合同的缘由辞退我,我该怎么维权啊?万恶的资本家,气死我了!

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共一个月。

试用期也要为员工购买保险,你可以提出补缴你的社保。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的试用期你可以不认,你可以直接说公司只约定了一个月的试用期或者说没有试用期。如果不存在试用期,那么公司非法辞退你,要支付双倍工资给你,共一个月。

如果你承认这个试用期,那么别的你没有什么可以申请的了。

协商不成,可以到仲裁委申请仲裁,但是你要提供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据。比如工卡、考勤卡、工资发放凭证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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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4
如果你有试用期合同,就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试用期合同改签正式合同,
如果没有合同直接要求支付你第二个月的二倍工资,并要求按照劳动局的推荐合同书补签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2-08-11
1、试用期是由合同期限决定的,尚未签订合同当然不能决定使用期期限。 2、如果不想留下来,就可以提出多要一个月工资。如果公司不同意,就向当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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