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人,现因团伙寻衅滋事罪被关进看守所16天了,不知谁提出当时我也在场,警察要我去录口供,我有责任吗

那天是七个人同学聚会,吃过饭后朋友酒后把饭店的一人打成轻伤,有录像。我是女生,当时没有动手还劝架,他们打人时我在两米远的地方。当时警察抓人时,就有录像,把别人都抓去了,没有找我。时隔半个月,又要我去派出所,是不是我也有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朋友们的家长昨天已经和伤者打成和解进行了赔偿签了协议。我没有财富值了,真心感谢帮助我的朋友们。谢谢。

  1、警方调查如实陈述,只要没有参与就不会追究责任。
  2、但也应注意一点,虽然不在事发现场,如果在事发前参与策划、帮助犯罪、挑起事端的也会构成共犯,也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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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5-29
作为目击证人,去录口供是你的责任。既然你没参与打架,公安不会把你怎么样的。只要你把实际情况如实反映就可,不用害怕
第2个回答  2012-05-29
派出所让你去,只是做个例行调查,做个询问笔录,你只要如实讲诉事情的经过就可以了,木有你什么事的,不用过分担心
第3个回答  2012-05-29
你没有参与打架就没有责任。作为目击证人配合警方调查是义务。你可以放心
第4个回答  2012-05-29
1、是否有责任要警察调查后才知道。
2、你是知情人,必须配合警察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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