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打人,现因团伙寻衅滋事罪被关进看守所16天了,不知谁提出当时我也在场,警察要我去录口供,我有责任吗

那天是七个人同学聚会,吃过饭后朋友酒后把饭店的一人打成轻伤,有录像。我是女生,当时没有动手还劝架,他们打人时我在两米远的地方。当时警察抓人时,就有录像,把别人都抓去了,没有找我。时隔半个月,又要我去派出所,是不是我也有责任?我应该怎么办?朋友们的家长昨天已经和伤者打成和解进行了赔偿签了协议。我没有财富值了,真心感谢帮助我的朋友们。谢谢。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我能感受到你焦虑的心情,但是整件事情,真如你所说的那样,没有问题。
你亲眼目睹了整个事件的经过,可能也包括起因,所以你对事实的陈述对案件的定性很重要。警察一般都会找到一些证人,详细的做一份询问笔录。
当然,你也可以不说实话,但是作为中国公民,作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小弟是一名派出所警察,对于这种事请实在太了解,所以楼主不必担心,实事求是的跟警察同志讲,法律是公正的。追问

警察叔叔你好。我听朋友家长是说,要我去是因为所有在案人员没有全部抓起来,那是不是说我目击算参与,有连带责任?因为7个人里边有两个我不认识的,是同学的朋友,我怕他们指证我,那录像还能为我证明吗?我是真的没有动手啊。。事发突然,我只有劝过别打架。我担心因为是团伙寻衅滋事,把我也抓起来~~~~(>_<)~~~~

追答

楼主担心是有必要的,伤者的伤情既然已经被定为轻伤,已经够刑事案件中的立案标准,那么打人者的行为就已经涉及刑事犯罪。但是轻伤一般没什么问题,一般看被害人追不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如果不追究,赔钱看病即可,办案部门也不会说什么。
但是如果定为寻恤滋事罪就不一样了,寻恤滋事罪属于刑事重罪,由流氓罪演变而来,可以刑事拘留,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法院按情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说打人者被关进看守所16天了,他们已经被刑事拘留,并且延长了30日。你所在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已经研究过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寻恤滋事,不然不会拘留这么长时间。
没看过他们的侦查卷宗,谁也说不出你到底有没有罪。
你说你没动手,没参与就不必担心,放心的去就是了。叫你自己去,是给你一个主动的机会,如果你变主动为被动,你不去,证明你心虚,事情反而会更多。
另外,接受询问时一定要讲真话,作刑事案件的伪证也要判刑的。
看你这么着急,给你留下个QQ 147856991 可以为你提供些法律援助,不收费哦

追问

谢谢你,但是有几个朋友是第一天进去的,有几个朋友是事发第二天第三天进去的,后来进去的朋友他们当时也动过手打人,但是可能就踹了一下或者推了一下很轻的这个样,当时警察叫后来那几个朋友时也是说来录个口供配合调查,结果去了就没再出来。我很焦虑,像我虽然没动手,但是会不会说我是团伙作案有连带责任?也不放我出来。听说是挨打的那一方有后台。如果是配合调查我是愿意的,但是如果进去就关起来,哎,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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