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离的情况下法官会判决离婚吗?

我听法官说:我准备11月份要第二次起诉离婚,在男方不同意离的情况下还是可能离不掉的,得分居两年自动判决离婚到时候法官看谁的条件好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所判断是这样吗?我有一个女儿马上要1岁半了在我起诉的3月份就被男方家抢过去藏起来了,直到现在我都没见到过我女儿,我非常想我女儿,我很担心是不是对我第二次起诉离婚开庭有所不利,我怕我争不到我女儿的抚养权我该怎么办。急需大家帮忙 谢谢!!

网上搜索《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内部判决标准》,应该对你有帮助的,去看一下吧。里面主要内容有: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二、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及抚养费的给付问题
四、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五、离婚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六、离婚时债务的清偿问题
七、离婚时的过错赔偿问题
八、离婚时经济赔偿问题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9-28
法官判决离婚不是说根据你们任何一方的要求做出的,而是根据现实的双方情况,做出的一个合理判断。
分居两年只是可以起诉离婚的理由之一,所以也并不是一定要分居两年以上才能离婚。
孩子判给谁确实是要看谁的条件好和跟谁一起生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但是你的孩子才一岁半,2岁的孩子原则上是判给母亲的,也要看细节。
建议找一律师帮您。南京的我可以帮到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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