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公司上班两年多了,到今年7月份合同到期,于5月底的时候口头提过合同到期不续签了,但是老板说一个月工资不给了,所以就没走,但是有另外一个同事也交了辞职报告,他的合同也到期了,当时老板不让他走,知道6月8号,老板又找他谈话说要走今天就走,要不以后就别谈辞职。一个多月工资都不给了,还要我同事写个保证说这个月工资自愿不要了才让走的。因为10号要发工资了,所以8号把人赶走了。一直到今年8月分,另外一个同事也提前交了辞职报告,10号那天,又故技重施,逼着这个同事做决定,要走就今天走,要不然就别走。没有发工资就让这个同事走了,而且说保险也不给转。10号当天没有发工资,一直到13号发完工资,我实在受不了这样的公司,所以跟人事说14号就不去了。没有递交辞职报告,也没有续签合同。要是提前也辞职报告,我怕我的一个月工资也不给了。但是现在要去新公司,新公司要离职证明,之前的老板不给开,也不给保险,我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