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醉酒人在我家门市前小便,我劝阻无效之后,他们还来谩骂殴打我。致我鼻骨骨折 造成轻伤(已法医鉴定)。打架过程中对方有个拉架的人脚上应该踩住玻璃渣划破了,现在也在住院。现在派出所方面迟迟推诿,说一直要等对方鉴定结果(对方根本没有受伤,假如受伤也是自己作假制造的)。请问现在,派出所可以拘留殴打致我轻伤的人吗?我应该怎么办?假如对方拉架的人也鉴定成轻伤,应该怎么办呢?感谢各位的回答!
感谢您详细的回答!至于第四条,我真的没打那个拉架的人。当民警赶到时,那个拉家的人自己都说自己没有参与打架,只是拉架。他的伤应该是被地上的酒瓶碎玻璃所划伤的。只是不知道现在他有没有翻供。还有,请问您派出所现在一直推诿,算不算行政不作为?现在案件是不是要移交刑警队了呢?
追答补充回答:
1、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可以公诉、可以自诉。公诉,就是国家提起诉讼;自诉,就是当事人自行提起诉讼。所以,此案由公安机关提起诉讼亦可,你自己提起诉讼亦可。但是,关键是需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清楚后,才能进行诉讼。具体是派出所,还是刑警队管辖,这是工安内部分工问题,具体谁管,你需要咨询一下办案单位。
2、现在,也谈不上推诿,对方有伤也有权做伤情鉴定。但是,他的伤是否是你们造成的,需要调查,也需要证据。如侦查后,对方伤系自己造成的,由其自己负责!!!
3、拉架的人受伤,要看是谁造成的,如是其自己不慎造成的自己负责,如系对方造成的对方负责,如系你造成的你负责。翻不翻供,是他的权利。但要是作伪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