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我们是一间建筑施工企业,在确认收入和成本的时候有很多地方不懂,请教各位
比如我一个工程是200万的合同
在收到预付款时我做 借:银行存款 150万 贷:预收账款 150万
按工程量完工百分比我确认收入: 借:预收账款 90万 贷:工程结算收入 90万 (此处需要计提营业税和附加税吗?计提出来是否到开票时才交这个税,或者先交了,后面又如何冲呢?)
并把收入计入当期利润: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其实在这个情况下我们是还没有开发票给甲方的,如果工程完工我得开200万发票给甲方了,我应该做怎么样账务处理呢?前面我确认的90万收入,如何交税?如何对冲呢?
确认成本也是一个问题
当我发生材料和人工费等的时候:借:工程施工(材料、人工、机械) 贷:银行存款
每个月都做工程施工结转: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材料、人工、机械等)
并把成本计入当期利润: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这样就存在如果这个项目施工几年才结算,每年成本都结转了,到次年一次开票200万时,岂不是没有成本可抵,所得税岂不是高得离谱,这所得税如何计算呢?如何账务处理?报表上如何体现这是未完工项目?
谢谢各位老师
首先谢谢绿竹老师,但我还没太搞明白。
只要你确认了收入,那就必须计提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的哈,
问:那我计提出来可以不交税吗?一直等到开票的时候才缴税,因为我们是代开发票,到时开的时候,地税局是会要求直接交齐所要开票的经额的所有税,才会开出发票来的。如果我前面确认收入的时候就交了税了,后面又交,岂不是重复交了。我可以给税务局说我预缴了营业税的吗?有营业税预缴这一说吗?
那我计提出来可以不交税吗?一直等到开票的时候才缴税。
计提只是表示你应缴纳未缴纳的税款,等到税务局开票时才缴税,对的。确认收入的时候是计提税金,不是缴税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