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3
凡遗失馆藏文献(含随书、随刊附盘、音像资料),应购买相同新文献赔偿;不能赔偿相同文献时,按下列规定赔偿:
1.原书刊为近10年内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2-4倍赔偿。
2.原书刊为10年以前出版的,一般按定价的3-5倍赔偿。
3.书刊附带光盘如有损坏或遗失的,按其配套书刊价格的2倍赔偿。
4.音像资料有损坏或遗失的,按每张光盘单价的2倍赔偿。成套外借的电视连续剧,按整套光盘定价的2倍赔偿。
5.未成年人读者造成馆藏文献遗失的,一般按原书单价的1.5倍赔偿。
三、读者缴纳赔偿款后,在一个月内找回遗失馆藏文献的,可办理退款手续,逾期则不再办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