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贷款的意义:
开展个人贷款业务可以为商业银行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商业银行从个人贷款业务中除了获得正常的利息收入之外,通常还会得到一些相关的服务费收入。
个人贷款业务可以帮助银行分散风险。处于风险控制的目的,商业银行最忌讳的是贷款发放过于集中。无论是单个贷款客户的几种还是贷款客户在行业内或低于内的几种,个人贷款都不同于企业贷款,因为,可以成为商业银行分散风险的资金运用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