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七天无理由退款是只针对网络购物嘛?实体商场购物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有没有这条规定?请详细说明,立刻给分。
出处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第一条: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实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通过网络购买商品,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退货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网络商品销售者应当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应当引导和督促平台上的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进行监督检查,并提供技术保障。
第四条:消费者行使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和网络商品销售者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
适用于所有网购购物场所,特殊商品比如一次性的,拆除影响二次销售的除外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这是消法20年来的首次全面更改,新消法里出现了很多消费市场上不正当事态的解决办法,其中一条明确规定,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产品,消费者有权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七日内无需说明理由退货,看清楚,是以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