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前几天我骑电瓶车被汽车撞了,认定书下来是汽车方全责。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签,对方只扣下了行驶证,而我自身垫了3000的医药费,电瓶车还没修,交警队的工作人员说,让他交3000在交警队,但他身上没钱,约了星期一再去交钱和让保险公司到现场评估和修电瓶车,当时没写下纸面的凭证,只是口头承诺。
现有以下几个问题:
1、他到时会不会不去交警队交钱,因为他只有一本行驶证在交警队压着
2、我的修车费到时是直接保险公司给现金还是汽车方给现金还是其他方式
3、我后续的医药费以后怎么结算
扣下的是车辆行驶证,不是驾照,也没关系的吗?还有后续应该赔偿什么费?后续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营费费,护理费,我是没住院的
追答没有关系。扣不扣车与对方赔不赔你没有必然联系,何况按规定交警还不能扣事故车,包括行驶证。
你说的都可以要求赔偿,但后续费用必须是合理的、必须的、与事故有必然联系的。护理费、营养费要医疗机构意见,达到护理级别和营养级别才行。交通费以实际发生和合理为原则。
那到时到谈的时候,要对方直接给现金的吧,让保险公司弄我们这边会不会很麻烦,还有误工费要什么凭证, 现在只有医院开个休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