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但是用我的名字办理的贷款,我还贷款,离婚后我还房贷的部分属于我吗

房子是公公掏钱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以后让我和丈夫共同还贷,如果房产证上没添上我的名字,只是办贷款的时候用我的名字办理的,每个月还贷的钱是从我的银行卡里扣的,那如果我和丈夫离婚后,我还贷款的部分会分给我吗?

像你这样的情况,如果你们离婚,你可以主张你还款部分的财产。但是要保留好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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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19
应该保存好还款证据,他们开始就没安好心啊。应该可以和你丈夫对半分的。
第2个回答  2014-02-20
你是夫妻双方已婚以后购房此房产吧,不管有没有你的名字,这套房子都是婚后财产,你于你爱人是一人一半的
第3个回答  2014-02-19
你应该好好的问问律师 听你的意思 你们现在是准备离婚了 是不是 那样的话 你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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