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公公掏钱付的首付,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以后让我和丈夫共同还贷,如果房产证上没添上我的名字,只是办贷款的时候用我的名字办理的,每个月还贷的钱是从我的银行卡里扣的,那如果我和丈夫离婚后,我还贷款的部分会分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