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有哪些可以税前扣除项目?

如题所述

2019年新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有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前款所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本办法规定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留存五年。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10

2019年新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项目:

1、子女教育

子女年满3岁就可以扣除教育专项附加,一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两个子女每月共计扣除2000元,以此类推。

填报信息:子女的姓名、身份证类型号码、子女当前受教育阶段及起止时间、子女就读学校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

2、继续教育

考取职业资格证当的扣除3600元。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扣400元,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填报信息: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教育起止时间、教育阶段等信息,接受技能人员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

3、住房贷款利息

扣除最长20年,夫妻双方婚前房产只能全额扣一套或夫妻双方每人扣一半。房贷和租金两项扣除不可同时享受。

填报信息: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4、住房租金

省会城市每月扣1000元、超百万城市每月可享扣除1100元、其余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填报信息: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5、赡养老人

父母超过60岁独生子女每月扣除2000元;不是独生子女的和兄弟姐妹摊。

填报信息: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6、大病医疗

大病自费超1万元的部分、且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按实际花费,扣除限额每年80000元,大病自付一年内没超1.5万元,没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不能扣除。

填报信息:患者姓名、身份证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医保目录及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个税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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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9
税前扣除主要可以分为四大类
第一大类:个税起征点
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从2019年1月1日起,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三项所得与工资薪金合并起来计算纳税,因此2019个税税前扣除项目第一项要扣除的就是个税起征点5000元。
第二大类:三险一金
三险一金是是个税必须扣除的项目,通常在扣除个税起征点之后,第二项需要扣除的就是三险一金。各地区三险一金的缴纳比例不同,因此这里没有具体的扣除数额。
第三大类:专项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每月可扣除400元,每年可扣除4800元;技能职业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每年可抵扣3600元。
3、大病医疗:个人支付超过15000元部分的医药费用支出,每年可抵扣金额不超过有60000。
4、住房贷款利息:首套房贷款利息可参与个税抵扣,每月可扣除1000元,每年可扣除12000元。
5、住房租金:工作城市没有房产,可以执行住房租金抵扣。不同城市的抵扣标准为每月800元、1000元、1200元。
6、赡养老人
(1)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元,每年可扣除24000元。
(2)非独生子女每月可扣除2000/X,每年可扣除2000元/X*12,X代表兄弟姐妹的个数。
第四大类:其他相关扣除
个税法中还有一些是可以减税、免税的项目,因此如果有合法的可以减税的金额,是可以用来抵扣个税的。追问

第三类需要提供些什么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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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9-12-21
“2019年新个税可税前扣除的项目有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以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
第4个回答  2019-12-21
有很多啊。有继续教育,子女教育费,父母赡养费,房贷,车贷,租房的费用,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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