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欠债人一直不还的话,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欠债人列入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法院会把欠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叫做失信执行人,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扩展资料:
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以后,会被限制高消费,具体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参考资料: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参考资料:最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欠钱不还被起诉后,如果满足条件是有可能上征信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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