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社保是国家法定的一定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1、养老保险是可以中断的, 中间中断无所谓,最后是累计年限的, 不过交得越多,当然养老金也越多拉. 办理转移手续: 在老单位打出转移单, 交给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
2、失业保险虽然必须要交,但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如果你是学校毕业的, 属于干部身份,档案可以存人才的), 断不断不要紧, 我们失业了也领 不到失业金,除非发疯了,把干部身份转为工人身份,
以后退休按工人待遇领退休金. 失业保险只有在街道登记的失业者才能申请(工人身份的档案放在街道, 干部身份的放在人才或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不用办理, 到新单位继续上就行.
3、医疗保险比较重要, 规定是中断三个月以上就失效, 三个月以后看病就得自己掏钱, 小病无所谓,大病就惨了, 中断三个月以上的到新单位重新上.
扩展资料:
补缴时效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所需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的材料
(1)各地区政策不同,要求的材料不同;
(2)补缴的时间不同,要求的材料也不同。一般来说,补缴的月份越早,所需要的材料越多。
具体所需材料,建议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看,或拨打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话咨询。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
1.《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两份。
补缴2011年7月(含)以后超过近三个月的需持相关材料先到社保中心业务核查科进行核查,凭签章后的该表办理补缴。所需材料为:
①申请补缴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②补缴期间相应工资收入明细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④《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结果(另附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的申请补缴人员个人查询密码);
⑤《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一式三份)。
2.《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表四)一式两份。
3.《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一式两份。
4.补缴2011年7月以前或跨此期间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经由朝阳区行政事务受理中心审批的《朝阳区补缴养老保险审核表》及《补缴通知书》。
5.企业版子系统(五险合一)软件生成个人补缴信息报盘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