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依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权属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合法所有人,且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被继承。而所谓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利。
另根据《物权法》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是针对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有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其他人或组织不能成为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因此,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享有这种福利的主体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您的户口性质为非农业户口,故不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按目前规定,您不符合宅基地转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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