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关于公司辞退员工的赔偿

我今年8月11号进了深圳一个五金厂,到现在刚做了3个月。昨天厂里突然贴出通告说我们被辞退,辞退的理由就是厂里的效益不好,要我们明天[11月15号]去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到现在还没有签定劳动合同。
我想知道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被无故辞退,劳动法是怎样赔偿的?找什么部门投诉?
1,厂里不但没有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更没有给我们买社保,社保有没有赔偿的?
2,劳动合同是不是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还是要过了试用期才签订?

一、你应该获得2个月工资的赔偿。没有,请向该厂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4、《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

二、社保应当依法补足,从入职第一天就应当购买。也因此应该获得相应补偿。

三、有加班可以一并提出要求依法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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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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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3-16
第3个回答  2008-11-14
1、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2、另外工作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
3、要注意保留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例如工卡、工资签收单、工友的证言等;
4、如果单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可以到单位注册地的劳动局提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可以提起诉讼。
第4个回答  2008-11-14
1.公司应该在员工进入公司的时候就签定劳务合同,没有签就属公司的违规.
2.公司以厂里效益不好辞退而不是以你在试用期的表现不合格辞退,那么公司就应该给你们一定的补偿.
3.新劳动法规定,半年内应获得的补偿为半个月的额外工资.
4.如果公司拒不赔付,你可以向你们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
5.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电话可以打114+当地区号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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