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7-31
工伤八级享有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1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16
易法通解答:
八级工伤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配置雇主器具费用(取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2、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生活护理费。但需要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5、若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该工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可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估计工伤保险也没交纳,建议你爸爸最好补签劳动合同,并为该工人补缴工伤保险,不然上述全部费用由你爸爸承担。精神损失费在工伤保险待遇中没有提及,可以不用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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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3-07
缴纳过工伤保险的工伤有社保支付医药费用、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则一切费用由用人公司承担费用。可以找社会保障科则寻或者找律师咨询。我是我单位专门负责申报工伤的,所以知道一些。
而且如果事故后再补交工伤保险是没有用的,工伤保险必须在工伤事故前缴纳才可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