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一年的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以罚款,而且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可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
免费法律咨询
专业律师为你服务
0元注册公司
严选优秀专家
招募律师合伙人
上千订单全程辅导
律师合作
案源赠送辅导转化
首月免费代记账
300城市大平台
查
看
更
多
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费用,员工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免费律师咨询免费
一个电话解决您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