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欠下的贷款需要儿子偿还吗?

父亲做生意失败,去世后还欠下银行贷款,没有留下任何遗产,那么儿子需要替父亲偿还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有义务偿还父亲的债务。

第一、在一般情况下,“父子”作为两个独立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各自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不同的义务,儿子是无需对“父债”进行偿还的。 

第二、在继承的情况下,儿子有限度地需要对“父债”进行偿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第三十四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也就是说,如果父亲死亡并留有遗产,儿子一旦继承了财产,就要在继承财产的范围内偿还父亲生前所欠债务。当然,如果儿子放弃继承的,对父亲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扩展资料: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儿子确实需要偿还“父债”。

在我国法律上有“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85条:“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举个例子,假如父亲向第三人进行借款,儿子自愿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且第三人同意,即可以构成债务承担,儿子一旦成为合同义务人就需要承担还款义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不需要儿子为父亲偿还任何债务!
  发生债务的主体是银行和你的父亲,而不是你。因为银行是贷给你父亲的款,《贷款合同》的签字人是银行和你的父亲.《贷款合同》中并没有你的签字,因此《贷款合同》所产生的任何事务都不会与非签字人产生任何业务往来,因此就谈不上要你和你的家人去还银行的债务。由于贷款的主体是〔银行〕和〔贷款人本人〕,当主体之一出现意外去世后,主体人就不存在了,因此与银行签署的〔贷款合同〕就随着贷款人的去世而自动终止。不可能是〔前·祖宗十八代的债务都让〔后·祖宗十八代〕来还呀。因为主体不一样,即贷款合同中所出现的一切事务都只与合同中约定的借款/贷款人有业务来往。
  由于银行肯定是想把钱“要回来”,其故意找〔非贷款人〕来还钱实属“耍无聊”,由于借贷款人的主体是银行和你的父亲,银行找你和你的母亲及兄弟姐妹还钱,而银行借出的钱并不是借给你和你的母亲及兄弟姐妹的,因为贷款借钱总得有借款人的亲自签字和留指纹吧,而贷款合同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钱是贷给你和你的母亲及兄弟姐妹的,因此银行“找你们要钱”在法院是说不起走的,因此你和你的母亲及兄弟姐妹们放心。
  由于银行肯定是想要把钱“要回来”的,所以建议你现在就去咨询律师并请律师帮你理顺这个案子。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比如说银行贷款给张三,那么《贷款合同》的签字人就是银行和张三本人,那么银行要再想去找李四还钱,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贷款的人又不是李四(合同黑纸白字写的是银行和张三之间的贷款,与李四有何相干?),银行凭什么找李四还钱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29
我国有父债子还的法律规定,但是父债子还是附条件的。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偿还债务,但是应当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
第3个回答  2008-10-29
可能扶贫贷款不需要吧。
我觉得父债子还,应该这样吧。
第4个回答  20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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