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如下
1、职能不同
流通手段的职能是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即购买手段的职能。
支付手段则不同,它是货币在商品赊购赊销过程中的延期支付以及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职能。
2、特点不同
流通手段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中,商品的交换和货币交换在同一时间内完成,通俗地说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支付手段其主要特点是在商品买卖或租赁等活动中,使用价值或商品使用权的让渡与价值的让渡在时间上是分开的——或延期支付,或提前预支。
3、购买的对象不同
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实体的商品。
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
货币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的区别:
1、含义不同。货币的支付手段是指货币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的职能。货币的流通手段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媒介借以实现商品价值的职能。
2、实现方式不同。如果说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时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话,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则不然,而是一手交钱,对方并不一手交货,“货”——商品或劳务或某种使用权已先于付款发生时付过了。
3、 产生的背景不同:流通手段是由货币商品交换的属性产生的;支付手段是随着赊帐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的。
当处在不同形式的价值运动中的时候,货币所表现出来的职能也不尽相同。除了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货币还具有价值尺度、贮藏手段和世界货币等职能。
货币作为流通手段,一方面克服了物物交换中搜寻的困难,另一方面也加深了商品经济的内在矛盾。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使交换分成了买和卖两个独立的行为。二者在时间、空间上的脱节包含了危机的可能性。
参考资料:货币-百度百科
货币的职能有哪些?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是一回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