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分类法:人们根据生物界自然演化过程和彼此之间亲缘关系进行分类,称为自然分类法。该方法从形态、生理、遗传、进化等方面的相似程度和亲缘关系来确定生物在生物界的系统地位。自然分类法又称为系统分类法,其分类等级的顺序为:界、门、纲、目、科、属、种。各级单位以下又分亚级:亚门、亚纲、亚目、亚科等。
植物的自然分类法主要以植物的形态结构作为分类依据,以植物之间的亲缘关系作为分类标准。通过生物进化的理论,我们知道种类繁多的植物实际上是大致同源的。物种之间相似程度的差别能够显示出它们之间亲缘关系上的远近。判断植物之间的亲缘关系的方法是根据植物之间相同点的多少。例如,菊花和向日葵在形态结构等方面有许多相同点,如头状花序、总苞、5枚雄蕊、花药合生等,因此认为它们的亲缘关系比较接近;而菊花与大豆相同的地方比较少,如大豆花的大小和形状都不相同的蝶形花瓣、二体雄蕊(花丝9枚合生,一枚离生)等,因此认为它们的亲缘关系比较疏远。
随着科学的发展,植物的分类已经不仅以形态结构为依据,而且得到了生理学、生物化学、遗传学和古植物学等学科的密切配合。各国植物学家正在这方面继续展开深入的研究,以便使植物分类的方法更加完善。
动物的自然分类方法更加复杂,主要是根据同源性进行分类。分类学家必须考虑多种多样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结构、功能、生物化学、行为、营养、胚胎发育、遗传、细胞和分子组成、进化历史及生态上的相互作用。特征越稳定,在确定分类时就越有价值。
人为分类法:主要是凭借对生物的某些形态结构、功能、习性、生态或经济用途的认识将生物进行分类,而不考虑生物亲缘关系的远近和演化发展的本质联系,因此所建立的分类体系大都属于人为分类体系。
例如,将生物分为陆生生物、水生生物;草本植物、木本植物;粮食作物、油料作物等。另外,18世纪瑞典植物学家林奈(1707—1778)以生物能否运动为标准,将生物划分为动物界和植物界的两界系统。他还根据雄蕊的有无、数目,把植物界分为一雄蕊纲、二雄蕊纲等24个纲。16世纪我国李时珍(1518—1593)在他的《本草纲目》一书中将植物分为五部,即草部、谷部、菜部、果部和木部;将动物也分为五部,即虫部、鳞部、介部、禽部和兽部;人另属一部,即人部。又如,亚里士多德根据血液的有无,把动物区分为有血液的动物和无血液的动物两大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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