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
关于服务型政府的内涵。有学者认为,服务型政府首先是民主政府,即人民当家作主的政府。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人民的授予,政府的施政目标必须征得人民的同意,人民有权参与政府决策和执行的过程。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政府为人民服务是天职,而且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符合“人民政府”的神圣称号,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其次,服务型政府是有限政府,即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政府服务的内容是提供维护性的公共服务与完成为数不多的管制任务,并提供必要的公共设施。第三,服务型政府是责任政府,即政府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所提供的服务负责,对人民的利益负责。第四,服务型政府是法治政府,即依法行政的政府。第五,服务型政府是绩效政府,即有效率和效益的政府。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当前,政府在角色定位中有的还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现象,在管理方式上习惯使用行政手段,不善于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因此,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就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努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学者提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观念更新、政府职能转变、民主与法制建设、政治文明建设等诸多方面,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
关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途径。与会者提出,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首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职能定位的要求,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行政职能定位清晰、职责明确。政府要实现从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向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其次,完善政府运作机制,改革政府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行政管理,合理配置行政权力,使政府组织设置和管理手段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实现由封闭政府向开放政府的转变;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扩大立法的公众参与程度,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增强公务员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做到依法用权、依法服务,进一步增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等等。第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的执法监督。主要包括: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的制度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建设,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加强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等等。
关于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实践问题。与会者对成都市近年来在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方面所进行的探索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成都市委、市政府坚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努力提高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创新行政管理理念、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行政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提高了行政效率,提升了政府形象,有力地促进了成都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与会者提出,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对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还需要在探索中不断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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