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辞职报告,老板继续聘用我,以前的辞职报告有效期?

如题所述

如果员工递交辞职报告之后,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继续就职,那么原辞职报告书就无效了。因为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后,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安排员工离职,如果在一个月内未安排员工离职,员工本人也没有提出需要离职,那么可以默认原辞职申请无效。而且单位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也是需要双倍协商一致才行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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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02
没用了,自己交了辞职报告怎么又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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